父亲走的那天,天气和他的脾气一样,闷得让人喘不过气。我们兄妹三人守在灵堂里,除了眼泪,更多的是手忙脚乱——关于后事,父亲生前只字未提过。直到殡仪馆的工作人员问起安葬方式,大哥突然说:“爸以前好像提过,想让骨灰撒进海里。”这句话像颗石子落进平静的湖面,我们瞬间愣住了:海葬?可爸从没正经说过啊,这能算数吗?海葬到底需不需要本人身前确认?
后来我才知道,这个问题不止我们家遇到过。那段时间我在网上搜了很多资料,也跑了几趟民政局和殡仪馆,慢慢理出了些头绪。海葬是否需要本人身前确认”,法律上并没有一刀切的硬性规定。就像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说的,目前国内的殡葬法规更强调“尊重逝者意愿”——如果逝者生前有明确的书面遗嘱、公证文件,或者有可追溯的口头记录(比如录音、视频,甚至聊天记录里提到过),家属应当优先遵守;但如果逝者生前没留下任何关于后事的交代,就需要家属共同协商决定,通常要求直系亲属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签字同意,部分地区还会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确认。

实际办理时,不同地方的要求也有差异。我们老家在三线城市,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,只要兄妹三人带着户口本、父亲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,一起到殡葬服务中心签字确认,就能办理海葬手续。但我后来问了在上海工作的同学,她说上海对“家属协商”的要求更严,除了直系亲属,有时候还需要旁系亲属(比如逝者的兄弟姐妹)出具放弃继承权的声明,避免后续纠纷。最让我印象深的是,殡仪馆的老师傅说:“这几年办海葬的家庭越来越多,但八成以上都会因为‘谁来签字’‘算不算逝者意愿’吵起来。所以我们现在都会建议家属,办理前最好先开个家庭会议,把所有可能有意见的亲属都叫到一起,白纸黑字写清楚,免得以后兄妹反目。”
其实手续办下来并不复杂,难的是心里那道坎。签完字的那天晚上,我和大哥坐在父亲生前常坐的藤椅上,大哥突然说:“虽然法律上我们兄妹同意就行,但总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。万一爸根本不想海葬呢?”是啊,法律能解决程序问题,却解决不了情感里的“万一”。后来我在网上看到一个案例,有位阿姨坚持要把丈夫的骨灰撒进长江,理由是“他生前爱钓鱼,肯定喜欢”,结果丈夫的弟弟拿出了十年前的日记,里面写着“死后想葬在父母身边”,最后兄妹闹上法庭。那一刻我突然明白,海葬需不需要本人身前确认,本质上是“程序合规”和“情感尊重”的平衡——法律允许家属在无明确意愿时协商,但真正的尊重,是在逝者还在世时,就认真和他聊聊这件事。就像邻居张阿姨,她去年65岁生日那天,特意把子女叫到一起,笑着说:“我死了骨灰就撒去西湖,你们别给我买墓地,浪费钱。”说完还写了份书面说明,让每个子女都签了字。现在她每天照样跳广场舞、逛超市,活得比谁都通透。

父亲的骨灰撒进海里那天,风很轻,阳光碎在浪头上,像他以前给我们削苹果时,果皮上闪的光。我们把他最爱的那支口琴也一起放进了海里,大哥说:“不管爸是不是真的想海葬,至少我们尽力了。”其实答案早就藏在过程里:海葬不需要法律意义上“必须的本人确认”,但需要每个活着的人,都记得在来得及的时候,认真问问身边的人:“你走了以后,想去哪里呢?”这大概才是对生命最温柔的交代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