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几天,老同学老李突然打电话给我,声音带着点犹豫。他说父亲走了,临终前反复念叨想“回归大海”,自己琢磨着找个周末租条小船,把骨灰撒进海里。可上周跟邻居聊天,对方却说“私自在海里撒骨灰是违法的,搞不好要判刑”,这话让老李整宿没睡好,特意来问我到底是不是真的。
其实不止老李,这些年我遇到过不少有类似困惑的人。有人觉得海葬是“让逝者自由”,悄悄找个没人的海边就办了;也有人听说“海葬环保又省钱”,却不知道这里面藏着法律红线。要弄明白“个人海葬是否违法”,得先分清“私自海葬”和“合法海葬”的区别。根据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,“禁止在江河、湖泊、水库及沿海海域等公共水域抛撒骨灰”,但这条规定针对的是未经批准的个人行为。真正合法的海葬,是由民政部门批准的专业机构组织实施的——比如各地殡仪馆或殡葬服务中心会定期开展集体海葬,有固定的航线、专业的设备,甚至会用可降解的骨灰盒,全程有工作人员引导,还会出具《海葬证明》。这种情况下,不仅合法合规,还能享受政府的补贴,比如部分城市对选择海葬的家庭会减免丧葬费,甚至额外补助几千元。
那要是像老李想的那样“自己悄悄办”,到底会有什么后果?去年青岛就有个案例:市民王某为了完成母亲遗愿,没联系任何机构,自己开着渔船到近海撒了骨灰。结果被海事部门巡查时发现,不仅渔船因“未经批准进入禁航区”被扣留,王某本人还因“在公共水域抛撒骨灰”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被处以200元罚款。这还只是情节较轻的情况。如果撒放的骨灰没处理好——比如用塑料袋包装,导致骨灰盒漂浮在海面,或者撒放地点靠近养殖区、浴场,造成环境污染,就可能触犯《刑法》第三百三十八条的“污染环境罪”。2021年宁波有个案子,当事人陈某私自海葬时用了不可降解的金属骨灰盒,盒子沉入海底后锈蚀,重金属污染了附近的贝类养殖区,导致养殖户损失上万元。最终法院以“污染环境罪”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,还得赔偿养殖户的经济损失。
可能有人会问:“就撒个骨灰,怎么还扯上‘判刑’了?”其实法律的考量不只是“撒骨灰”这个行为本身,更看重是否危害公共利益。比如在旅游景区附近的海域撒骨灰,可能影响游客体验;在航道上操作,可能干扰船只航行;用非降解材料包装,还会破坏海洋生态。这些情况下,处罚就会从重。根据《刑法》,污染环境罪“后果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”。虽然实际案例中“判刑”的情况多是针对造成重大污染的,但“违法”的定性是明确的——只要没经过批准,哪怕只是在海边随手撒一把骨灰,都可能被认定为“扰乱公共秩序”,面临警告或罚款。

老李听完这些,眉头终于舒展开了:“那我该咋合法办这个事?”其实流程并不复杂。第一步是联系当地殡仪馆或殡葬服务中心,他们会提供“海葬服务申请表”,填写逝者信息、家属联系方式,说明海葬时间和海域偏好;第二步是提交材料,包括逝者的死亡证明、家属身份证复印件,有些地方还需要逝者生前同意海葬的书面说明(比如遗嘱);第三步是选择服务套餐,多数机构会提供“基础海葬”和“定制海葬”,前者是集体出海,几十户家庭一起举行仪式,费用由政府补贴后基本免费;后者可以单独租船,安排家属致辞、献花等环节,费用几百到几千元不等;最后一步是参加海葬仪式,当天会有工作人员讲解注意事项,比如不能带塑料花、祭祀品要符合环保要求,撒放骨灰时会有专人指导,确保全部沉入指定海域。老李后来就是通过殡仪馆办的海葬,回来后跟我说,那天海面上飘着海鸥,工作人员念完悼词,大家把骨灰撒进海里时,他突然觉得父亲真的“回家”了——这种安心




